经贸预警(2026-04-08)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贸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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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度对华液化天然气储气罐作出反倾销终裁

近期,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液化天然气储气罐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45%,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11 00 90项下的产品。2024年12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nox Indi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液化天然气储气罐启动反倾销调查。

二、印度对华粘胶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近期,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75旦以上粘胶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386-1071美元/吨,其中生产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Xinxiang Chemical Fibre Co. Ltd)的反倾销税为386美元/吨,Jilin Chemical Fiber Co. Ltd.为667美元/吨,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Yibin Hiest Fibre Limited Corporation)、高县长信线业有限责任公司(Gaoxian Changxin Thread LLC)和雷波海雅纺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Leibo Haiya Textile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均为518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071美元/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31090、54033100、54033200、54033300、54033990、54034110、54034150、54034190、54034911、54034912、54034913、54034919和54034990项下的产品。本案涉及的产品不包括75旦粘胶长丝纱线和采用线轴纺纱技术生产的粘胶长丝纱线,以及税号5401项下仅用于绣花机小型线轴上的即用绣花线。2025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人造纤维工业协会(Association of Man-Made Fibre Industry of India)和国内企业Grasim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75旦以上粘胶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三、印度对涉华PET薄膜作出反倾销初裁

近期,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孟加拉国和泰国的PET薄膜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56-216美元/吨,孟加拉国为206-330美元/吨,泰国为139-245美元/吨。同时,鉴于申请方提交的撤诉申请,终止对对原产于或进口自美国PET薄膜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8至100微米的PET薄膜,不包括用于太阳能电池板的PET薄膜和热层压薄膜。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206210、39206220、39206290、39206919和39219094。2025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hiripal Poly Films Limited、Ester Industries Limited和Vacmet Indi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孟加拉国、泰国和美国的PET薄膜启动发起反倾销调查。

四、印度对涉华磺酰胺类促进剂作出反倾销终裁

近期,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美国的磺酰胺类促进剂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如下:中国为974美元/吨;欧盟为1257-1748美元/吨,其中Lanxess Belgium N.V.为1257美元/吨、欧盟其他生产商为1748美元/吨;美国为75-192美元/吨,其中Lanxess Corporation为75美元/吨、美国其他生产商为192美元/吨。涉案产品为CBS和NS形式的次磺酰胺类促进剂,不包括MOR和DCBS磺胺类促进剂。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5190、29303000、29319090、29342000、29349990、38121000、38122090、38123100、38123910、38123920、38123930和38123990项下的产品。2024年12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NOCI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美国的磺酰胺类促进剂启动反倾销调查。

五、印度对华氮杂䓬类医药中间体启动反倾销调查

近期,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ether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氮杂䓬类医药中间体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3090、29221990、29319090、29331920、29339910、29339990、293499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六、印度对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近期,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特性粘度大于等于0.72分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00.66美元/吨。涉案产品为瓶级PET树脂,不包括再生PET树脂。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6110、39076190、39076930和39076990项下的产品。2025年9月2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七、印度对华不溶性硫磺反倾销案启动反吸收调查

近期,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OCC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不溶性硫磺反倾销案启动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和形式。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020010、38123930和38249900项下的产品。本案吸收调查期为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