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对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启动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近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加拿大海关编码为8541.42.00.00和8541.43.00.00。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12日前提交本次日落复审的调查问卷答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不晚于2026年7月2日前对本次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
二、欧盟对华高压无缝钢瓶作出反倾销终裁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高压无缝钢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浙江威能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为59.7%,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天海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和宽城天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均为57.7%,其他合作企业的反倾销税为58.9%,中国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为90.3%。
三、欧盟对涉华丁二醇作出反倾销初裁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1,4-丁二醇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其中,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105.6%、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为113.7%、其他合作企业为107.5%、中国其他企业为113.7%。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2905 39 26和2905 39 28。
四、美国作出浮法玻璃制品双反终裁
2026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因中国企业未参与反倾销应诉,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51.2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151.27%)、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81.5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181.52%)。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税率为19.75%、未参与应诉企业税率均为113.3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9.75%。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005.10.8000、7005.21.1010、7005.21.1030、7005.21.2000、7005.29.1810、7005.29.1850、7005.29.2500、7007.29.0000、7008.00.0000、7009.91.5010、7009.91.5095和7009.92.5010项下产品。
五、美国作出赤藓糖醇双反终裁
2026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赤藓糖醇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85.04%-184.26%(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84.95%-184.26%)。与此同时,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补贴税率为4.5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贴税率为8.6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补贴税率为8.12%。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05.49.4000项下的产品。
六、外国企业对特定汽车零部件、组件及下游车辆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6年2月5日,美国General Motors LLC、美国GM Global Technology Operations LL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汽车零部件、组件及下游车辆违反了美国337条款,申请立案调查。
七、美国ITC发布对应用无线通信技术的车载电脑系统、车队管理和基于视频的安全系统、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6年2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应用无线通信技术的车载电脑系统、车队管理和基于视频的安全系统、设备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393)作出337部分终裁,通过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的最终初裁(FID)进行部分复审,确认不存在侵权,并终止本案调查。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