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预警(2025-7-9)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贸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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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ITC对钢制螺杆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5年7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Steel Threaded Rod)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2025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5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二、越南发布对中国H型钢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2025年7月4日,越南贸工部发布公告称,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8月4日前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2022年8月3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2.09%~33.51%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三、韩国延长对中国热轧不锈钢板临时反倾销税期限

2025年7月7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5-139号公告,决定将原产于中国的厚度不小于4.75毫米且宽度不小于600毫米的热轧不锈钢板(Stainless Steel Plate)临时反倾销税的截止日期由2025年7月24延期至2025年9月4日。本案涉及韩国税号7219.21.1010、7219.21.1090、7219.21.9000、7219.22.1010、7219.22.1090和7219.22.9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以下:1.热轧卷材;2.不锈钢厚板坯经热轧后生产的黑板材;3.厚度不超过8毫米且宽度小于2000毫米,税号7219.22.1010、7219.22.1090及7219.22.9000项下的产品。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7月17日前就延长临时反倾销税期限提交评述意见。

四、巴西对中国汽车轮胎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7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4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1.25-1.7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为165毫米、175毫米和185毫米,涉及南共市税号4011.10.0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五、巴西对中国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7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5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包括浓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混合物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959.19-1469.16美元/吨的反倾销税、对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555.19-680.1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7.29.39。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六、巴西对中国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7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55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340.52美元/吨(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涉案产品的外直径为6毫米或1/4英寸(含)至2032毫米或80英寸(含)、厚度为0.40毫米(含)至12.70毫米(含),涉及南共市税号7306.40.00和7306.90.20项下的产品。上述反倾销措施不适用圆锥形不锈钢管。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哥伦比亚对中国钢绞股绳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7月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16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设定离岸价(FOB)3.36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报关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7312.10.9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