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对亚硝酸钠作出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亚硝酸钠(Sodium Nitrite)作出第三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69.01%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二、美国对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Steel Propane Cylinders)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7.91%—142.37%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08.6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泰国涉案产品以10.7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三、美国对热轧碳钢板作出第四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乌克兰5国的热轧碳钢板(Hot-rolled Carbon Steel Flat Products)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90.8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印度涉案产品以44.4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以47.86%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泰国涉案产品以20.3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乌克兰涉案产品以90.3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四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印度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36.62%—360.23%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将导致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0.21%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将导致泰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38%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四、美国对香兰素作出反补贴初裁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香兰素(Vanillin)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Jiaxing Guihua Chemical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27.33%。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3月24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12.41.0000和2912.42.0000项下产品。
五、越南对中国冷轧不锈钢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11/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冷轧不锈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对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19.90.00、7220.20.10、7220.20.90、7220.90.10及7220.90.9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六、阿根廷对中国钢轮毂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178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DISTRIBUIDORA COMERSUR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用于公共汽车、卡车、拖车和半挂车,公称直径大于等于444.5毫米(17.5英寸)但不超过622.33(24.5英寸)毫米、公称厚度大于等于152.4毫米(6英寸)的钢制轮毂。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8708.70.90和8716.90.90项下的产品。案件调查期间,暂不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