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初创企业贸易投资合规方案要点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中伦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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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协助高技术初创企业全面了解和识别在国际技术交流和贸易过程中的合规风险,为企业在初创阶段提供管控相关风险的安排指引,协助相关高技术初创企业在利用政策优势的同时降低潜在的合规风险。

在2023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家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对于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量子计算、生命科学等产业新赛道,以及数智技术和绿色技术应用领域来说,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会。但另一方面,企业在国际技术交流和贸易的过程中也面临潜在挑战,例如美国等国家以国际技术竞争力和国家安全为由,对国际技术交流、物项贸易和投资行为设置了诸多限制。

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高技术初创企业在充分利用政策和环境“红利”加速发展的同时,也应关注美欧等国在技术和软件、设备和材料以及跨境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向。在为中国企业服务的同时,我们也不断积累解决高技术领域企业遇到的贸易投资合规问题的经验。为了协助企业全面了解和识别相关合规风险,并在企业初创阶段考虑管控相关风险的安排,我们总结了针对高技术初创企业贸易投资合规方案的相关要点,供相关企业参考。

一、关于外籍创始人和高管履职及权益保障

高技术企业中引进国外技术、开展国际合作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在初创企业中,也不乏有创始人和核心高管持有外国护照或永久居民身份的情况。因此在确保公司创始人和核心高管合规履职和投资权益保障方面需要考虑多个国家的监管要求。

(一)高管合规履职

美国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规对“美国人”[1]在特定行业领域和部分重点国别的经济活动范围进行了限制,并设置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随着美国等国家对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生物医药和新能源等战略技术领域的关注和管控,未来可能会继续出台针对外籍高管在中国特定行业参与经济活动的限制措施。这可能会为外籍高管的日常履职和招聘,以及公司正常运营带来额外的风险。

通过梳理相关国家针对外籍创始人、公司高管所设定的经济活动范围的限制性规定,理清高技术初创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中的范围边界,可以制作经营管理合规指引,协助公司高管合规履职,增强外籍高管招聘中的说服力,并避免相关国家法令对公司高管进而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的合规风险。

(二)外籍高管股权等权益保障

针对微电子、人工智能和量子计算等战略性新兴行业,有关国家在积极投资和发展自身产业的同时,也在不断限制本国人在外国相关领域公司的投资行为。针对高技术初创企业而言,针对外籍创始人和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很可能正好落入针对外籍人员的投资限制命令的范围中。如果不加关注此类要求,可能导致相关核心人员无法取得合理的股权激励,同时也可能给公司带来附带的处罚风险。

为了更好地保障外籍创始人和核心员工的公司权益和投资利益,可以在初创阶段对公司未来组织架构、投资者结构等方面进行全面设计,从而为今后不断改进公司治理结构、保障核心外籍高管权益等奠定良好基础。

(三)高管国际旅行保障

鉴于有关国家对中国高技术和战略新兴行业的关注以及相关政策,战略性高技术领域公司高管需要特别关注国际旅行中的风险防范。尤其是在涉及出口管制、经济制裁等易出现刑事指控等领域,公司高管尤其是外籍管理人员则可能面临因相关国家刑事指控而导致的引渡风险。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在帮助客户梳理相关风险后,协助公司高管理解和注意与国际旅行相关的日常管理措施,并关注出行的前准备、出行中的风险防范、海关应对以及入境后的注意事项等,旨在降低公司高管在国际旅行中可能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

(四)外籍高管投资权益报告

美国对投资中国微电子、人工智能和量子计算行业的美国人规定了报告义务。此外,美国还在税收等方面对本国人在海外取得的收入进行规定和监管。因此,外籍高管一方面需要报告自己在中国相关领域公司的投资情况,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在传统报告应税收入时可能涉及的协调问题。

二、关于公司组织架构

对于使用国外技术、设备和资源的高技术企业,首先面对的贸易投资合规要求就是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方面的限制。相关国家在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规领域,对于特定行业以及含中国在内的部分国别设置了管理规定。因此,从稳定业务开展的角度,有必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合规预案。

例如,在美国针对半导体领域的出口管制规则中,对获得美国技术、设备和部件的外国实体总部和母公司所在地都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若公司希望继续获得美国相关物项支持以推动业务发展,则需要在公司组织架构、管理职能分布等方面提前进行安排和处理。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针对变动日益频繁的外国监管要求,我们通过灵活的组织结构调整和国际业务布局,协助企业平稳适应新的监管和合规要求。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感受到,对于初创企业在正常开展业务的同时,留有适当的“合规余量”在当前外国监管要求愈发严格的背景下至关重要。

三、关于国际业务安排

由于各国对战略新兴高技术领域的重视,公司在开展国际业务前也应对常见的国际业务类型和风险点进行梳理和管控。

(一)国际技术合作

针对联合技术研发等国际技术合作项目,在高技术领域正变得日益敏感和复杂。通过对联合技术研发方案,技术领域以及所涉及的软硬件和人员的分析,可以帮助初创企业设计风险较小、效用较高的合作方案,并在执行过程中有效识别和管控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国际供应链分布和管控

高技术初创领域通常对含有外国技术成分的国际供应链有较深的依赖。暴露在外国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监管下的供应链,可能为初创企业开展生产、拓展业务带来额外的合规风险。

通过与企业管理、研发和生产等部门的合作,对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重要技术、设备和物料进行风险暴露分析,并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指定相应的供应链管理预案。一旦出现供应链上的贸易管控风险,可以尽快减轻或化解供应链阻碍等难题。

(三)日常物料管控

对于从事高技术领域的公司而言,出口管制合规方面的风险更胜以往。涉及出口管制的物项和业务需要识别并进行专属的管控。在初创公司实施完整合规管理制度存在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实施针对重点产品和投入、重点业务领域和方向的合规指引,以在管控合规风险的同时预防违规责任。

四、关于外国政府调查应对预案

外国政府可能根据其法定权限规定,对外籍高管以及从事国际业务的公司进行行政、刑事甚至立法等角度的调查。在涉及跨境数据安全、出口管制和制裁、政府补贴等易受调查程序干扰的领域,我们在实践中会根据不同企业的业务类型提供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到业务条线安排等全方面的咨询意见,通过形成公司长期稳定的政策和管理实践,从而为应对可能的外国政府调查形成良好的“安全垫”。

此外,实践中我们发现,通过向企业提供重点国别和主要市场的技术贸易政策发展变化情况对于企业及时利用政策优惠、规避规则扰乱也具有重要作用。协助企业开展合规培训、优化合规管理等工作,也能起到提高员工合规意识、识别和管控风险、采取合规避让动作的效果,从而有效地管控潜在风险。

五、关于对高技术初创企业的合规建议

面对国内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遇,我们希望通过合规法律咨询协助企业抓紧时机、迎难而上,抢占行业发展的滩头阵地和领先地位。基于我们服务高新技术初创企业的工作经验,我们建议:

一是及时关注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变化,并进行相应调整。国内外法规政策变化既可能带来时代红利和机遇,也可能隐藏着业务领域或地域的潜在风险。通过采取合规举措满足监管要求,企业不仅可以防范潜在风险,还可能够在同行竞争中脱颖而出,创造合规价值。

二是尽早建立和完善合规体系。合规体系的价值在国内外监管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实践中已经充分显现。尽管初创企业百事待兴,但按照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早建立和完善贸易投资合规管理制度和体系具有长远和稳定的价值,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法规环境,确保业务的稳健发展。

[注]

[1] 例如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AR)第15 CFR 772.1条规定了美国人包括:(1)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和其他受保护的人;(2)依据美国及各州法律成立的法人,(3)在美国境内的人。其他相关法令中也有类似规定。

作者:

于治国,律师,北京办公室非权益合伙人;业务领域:贸易合规和救济

常舜铭,北京办公室合规与政府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