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范围:
1、限于未列入《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
2、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货物或虽未列入上述目录,但依照相关机构要求仍须接受监管和检验检疫的,应提交监管或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 企业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书申请表和保函(模板见附件);
2. 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交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应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 未列入上述第2条的其他产品,应提供产品质量的佐证材料,以证明产品符合我国相关标准(一般是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a.“第三方检测报告”需含CMA或CNAS标识,即检测机构已获中国计量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认可。
CNAS认可机构查询链接:https://www.cnas.org.cn。
如一种产品多个规格出在一份自由销售证书上,不同规格产品都需要提供报告(一份报告上包括他所有规格或者一个规格对应一份报告),另规格型号应当与CMA或CNAS上显示的一致。
b. 如同种产品多个规格出在一份自由销售证书上,不同规格产品都需要提供报告(一份报告上包括他所有规格或者一个规格对应一份报告)
4.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生产商申请的,提交购销合同及生产商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该类货物以往的出口报关单。
三、申请与受理:
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书出证系统:
http://rzzx.rzccpit.com/
四、费用结算及有效期:
1、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400元/份。
2、自由销售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自由销售证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查询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9/30/content_5327123.htm
强制性产品认证查询网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004/t20200428_314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