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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盐城市贸促会(国际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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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首先,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研究为基础,以强化保护为导向,以保护政策和标准的实施为重点,通过试点带动和示范引领,构建系统完备、执行顺畅、动态调整的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

其次,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完善专门化审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专业指导和行政裁决。构建有机衔接、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

再次,突出高质量创造导向,构建审查能力突出、代理服务规范、创新主体满意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以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为主体,建设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

最后,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的重要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加强前瞻布局,强化监测预警,守好创新命脉,防范化解知识产权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鉴定和技术调查,建设信息平台,构建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

 

 

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郑宇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