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预警(2025-12-26)

发布时间:2025-12-26
来源:贸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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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盟对华氯化胆碱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氯化胆碱(Choline Chlori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反倾销税为115.9%、山东丰银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银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反倾销税均为90.0%、其他合作企业反倾销税为94.9%、其他企业反倾销税为115.9%。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23 10 00、ex 2309 90 31、ex 2309 90 96、ex 2106和3824 99 96。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2024年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氯化胆碱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氯化胆碱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二、英国对华臂式升降机发起双反调查

2025年12月19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臂式升降机(Boom lift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8427101010、8427900080、8428909080、8431390090、8427101090、8428102000、8431200060、8427201910、8428108000、8431310000、8427201990、8428909020和8431390010。案件利害相关方可登录英国贸易救济署网站注册(https://www.trade-remedies.service.gov.uk),以获得案件相关信息并参与相关调查程序,注册需在2026年1月12日前完成。

三、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涉华扁轧钢产品双反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建议

2025年12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30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Certain Flat Rolled Steel Products)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韩国的扁轧钢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建议。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6月23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8月7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2025年10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韩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不包括不锈钢、硅钢、工具钢和高速钢)的扁轧钢产品,未覆层、镀层或涂层,非卷状,厚度大于等于4.75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可带或不带压花图案。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40.00.39、7208.51.00.40、7208.52.00.41、7208.90.00.30、7225.40.00.22和7225.40.00.24。

四、乌克兰对华无缝不锈钢管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2月20日,应乌克兰生产商СЕНТРАВІС ПРОДАКШН ЮКРЕЙН申请,依据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2025年12月19日第AD-588/2025/441-01号公告,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不锈钢管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

五、墨西哥对华儿童自行车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2月19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Distribuidora de Bicicletas Benotto, S.A. de C.V.、Bicicletas Supermex, S.A. de C.V.、Bicicletas Veloci, S.A. de C.V.、Bicicletas Veloci, S.A. de C.V.及行业协会ANAFABI提交的申请, 对原产于中国的儿童自行车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10至20英寸的两轮儿童自行车,涉及TIGIE税号8712.00.05项下的产品。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六、巴西对涉华尼龙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12月1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2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韩国的尼龙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167.98-1860.68美元/吨,韩国为77.85-2085.16美元/吨。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5402.31.11、5402.31.19和5402.45.20项下的产品。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于中国企业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土耳其对涉华镀锡板卷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2月2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40号公告,对原产于德国、中国、韩国、日本和塞尔维亚的镀锡铁或非合金钢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23.88%~50.08%。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210.11、7210.12.20、7210.90.40、7212.10和7212.40.2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2024年6月28日,土耳其对原产于德国、中国、韩国、日本和塞尔维亚的镀锡铁或非合金钢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